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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文化产业评论整理自中广互联、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光明日报、AsiaOTT&DVBCN
2016年9月29日下午,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党组召开总局干部大会宣布:聂辰席任中宣部副部长、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局长、党组书记、国家版权局局长。广电总局历代掌舵人是怎样各具魅力?作为技术学者型官员的聂局长,新官上任,对未来广电业的发展又会有怎样的影响?我们无法准确预言,但可以从聂局长以往的画风中窥探端倪。
来源:中广互联、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光明日报、AsiaOTT&DVBCN
编辑:郭丽娟
今天下午,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党组召开总局干部大会,会议宣布:聂辰席任中宣部副部长、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局长、党组书记、国家版权局局长。蔡赴朝不再担任中宣部副部长、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局长、党组书记、国家版权局局长。
广电新任掌门是个技术股
聂辰席,男,汉族,1957年7月生,河北灵寿人,1974年9月参加工作,1993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国科技大学管理科学研究生学历,天津大学管理学博士,工程师。主要任职经历如下:
1974-1977年 河北省灵寿县菅村供销社会计
1977-1980年 复旦大学计算机科学系程序设计专业学习
1980-1987年 河北省统计局计算中心干部、主任科员、工程师(其间:1985-1985年 美国IBM公司研修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
1987-1992年 河北省经济信息中心数据库和程序库部主任科员、工程师、副主任(正科级)(其间:1988.06-1990.06河北财贸金融函授学院涉外经济专业学习)
1992-1995年 河北省政府研究室(经济研究中心)综合处主任科员、信息资料处副处
(1991-1994年 中国科技大学管理科学系管理科学专业研究生班学习)
1995-1997年 河北省政府研究室(经济研究中心)教育科研处处长
1997-1999年 河北省政府研究室(经济研究中心)副主任、党组成员
1999-2001年 河北省邯郸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1999-1999年中央党校进修部学习;1999-2000年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商学院管理经济学专业学习)
2001-2003年 河北省邯郸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
2003-2004年 河北省邯郸市委副书记、市长(1999-2003年 天津大学管理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学习)
2004-2006年 河北省邯郸市委书记(其间:2004-2006年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从事民商法博士后研究)
2006-2007年 河北省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2007—2011年 河北省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河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主席
2011-2012年 河北省委常委,省政府副省长、党组副书记
2012-2012年 广电总局党组副书记
2012-2013年 广电总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2013-2015年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2015-2016年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兼中央电视台分党组书记、台长
从任职经历来看,聂辰席是技术学者型官员的典型代表:在河北省政府经济研究中心从事研究工作多年,而后也曾主政一方,2004年至2006年担任河北省邯郸市委书记,2012年进入广电总局。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在大多数人的脑海中可能只是一个模糊的存在,下面我们就来捋一捋广电总局的前世今生。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的前世今生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的最前身是中央广播事业局,1949年10月成立,当时属中央人民政府新闻总署领导。1954年11月起为国务院直属机构之一。1982年5月,根据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3次会议决定撤销,成立广播电视部。1986年1月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4次会议决定,将管理国家电影事业的职责也并入广播电视部,该部改为广播电影电视部。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是1998年3月根据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批准的国务院组成部门设置方案和经国务院第一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的国务院直属机构、办事机构、直属事业单位设置方案,由广播电影电视部改组而成。同年4月8日正式挂牌并启用公章。
2013年3月14日国务院将新闻出版总署、广电总局的职责整合,组建国家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总局,随后更名为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这些广电掌舵人,您认识几位?
蔡赴朝,男,汉族,1951年4月生,北京市人。2011年2月至2016年9月,任中宣部副部长,广电总局局长、党组书记职务。
王太华,男,汉族,1973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69年9月参加工作。2004年12月至2011年2月间,任中共中央宣传部副部长,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局长、党组书记。
徐光春,男,汉族,1944年11月生,浙江绍兴人,中国人民大学新闻系新闻专业毕业。2000年10月至2004年12月,任中央宣传部副部长,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局长、党组书记。
田聪明,男,汉族,1943年5月生,陕西府谷人,1965年12月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70年7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1998年3月至2000年6月,任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局长、党组书记。
孙家正,男,汉族,1944年3月生,江苏泗阳人,1966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68年8月参加工作,南京大学中文系汉语言文学专业毕业,大学学历。1994年至1998年,任广播电影电视部部长、党组书记。
艾知生,湖北汉阳人,1948年参加革命,同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97年7月20日在北京逝世,享年68岁。1985年4月任广播电视部部长、党组书记;1986年至1994年,任广播电影电视部部长、党组书记,中共中央宣传思想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中国广播电视学会会长。
吴冷西(1919—2002),广东新会人,1938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2年4月至1985年4月,任广播电视部部长、党组书记。
聂局长新官上任,对未来广电业的发展又会有怎样的影响?我们无法准确预言,但可以从聂局长以往的画风中窥探端倪。以下摘自总局网站聂局长的一些重要讲话内容。
创新发展模式,加快推动广播影视信息化
2013年,面对云计算、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发展迅猛、应用广泛的局面,聂辰席认为加快推进广播影视信息化是其发展战略转型的必然选择。
新一代信息技术对广播影视产生全方位影响,深刻改变着广播影视的制作模式、广播影视的传输和服务模式、广播影视设备的产品形态、广播影视的发展格局。同时给我国广播影视发展带来的挑战与机遇。
针对广播影视发展变化趋势,聂辰席认为我们必须顺势而为,紧抓发展机遇,聚焦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深度整合开发资源,着力创新生产、传输、服务方式,推动广播影视结构优化升级、发展战略转型,加快实现由以数量规模增长为主向以质量效益提高为主的转变。
(一)创新生产方式、再造生产业务流程,增强广播影视节目生产制作能力。以多媒体全媒体为发展重点和方向,着力打造新一代广播影视制播平台。积极采用“平台即服务(PaaS)”和“基础设施即服务(IaaS)”等云计算技术,运用数据挖掘和分析等大数据技术,加快推进广播影视“采、编、播、存、用”制播流程再造和优化升级,建设广播影视节目生产制作云平台和媒资存储管理云平台,建设面向多个播出系统、多种传播渠道、多类用户终端的广播影视综合制播云平台和IPTV、互联网电视等新媒体集成播控平台,强力推进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的全方位对接、融合式发展。同时,积极利用新一代制播平台,加快发展高清电视、4K超高清电视、3D电视、4K数字电影和3D电影,加强数字内容开发和网络视听节目生产,提供高质量、多媒体、全媒体的数字内容服务,满足用户多平台、多终端、多样化的收听收看需求。
(二)创新传输方式、再造传输业务流程,提升广播影视传输覆盖和业务承载能力。以全功能全业务作为发展重点和方向,全面推进传输覆盖网络数字化,统筹构建技术先进、传输快捷、覆盖广泛的现代传播体系。加快有线网络数字化、双向化改造和下一代广播电视网建设步伐,提高广电网络对三网融合业务和跨域型新兴业务的承载能力。加快无线网络数字化进程,建设全国各级电视节目的地面数字电视广播覆盖网络,发展移动多媒体广播电视,推动数字声音广播技术标准制订和试验播出。加快直播卫星技术应用,开发推送点播等新业务,拓展行业服务新领域。增强数字拷贝卫星传输分发技术业务能力,提升电影服务管理技术水平。积极推动有线、无线和卫星传输网络的互联互通和智能协同覆盖,为开展跨网络、跨平台、跨终端服务,满足“随时随地看电视”的用户需求提供技术支撑。
(三)创新服务方式、再造服务业务流程,提升融合服务能力、全面改善用户体验。围绕丰富广播影视新业态,运用大数据、智能引擎、云计算等信息技术,加快构建“云化、开放、统一、扁平、可管可控”的广播影视业务平台,实现内容集成、需求组合、分析预测、即时互动、监测监管的全流程一体化运行,提供多样化、个性化服务。着眼于全面改善用户体验,积极研究用户终端消费心理和使用偏好,加快推进广播影视服务智能化。
一是终端智能化。积极研究突破智能电视操作系统和智能机顶盒等核心技术,创新智能电视终端形态,建立智能电视标准体系,制订智能电视终端标准,研发并推广使用标准化智能化终端机顶盒和电视一体机,实现用一个遥控器简单、便捷地控制机顶盒、电视机等多种终端,改善用户的服务体验。
二是家庭服务智能化。基于智能电视终端和广播电视业务平台,推动开展跨屏智能电视融合服务,提供远程视频采集监控、家用电器智能管理等智能家居服务。
三是社会服务智能化。推进广电业务平台与政府政务信息平台和交通、医疗、教育等行业信息服务平台对接,实现家庭与社区、社会的互联互通,为智慧城市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四)创新管理方式、再造管理流程,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和效率,全面增强广播影视监管能力,确保文化和信息安全。积极运用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和手段,面向全新的广播影视生产、传输和服务方式与业务流程,加快构建安全、开放、统一、可重构的综合管理平台,实现跨业务、跨网络、跨平台、跨终端等全流程可视化智能管理;创新监管体制和机制,加快构建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统筹兼顾的高效率、高性能监管平台,实现监测、监管、指挥、调度四位一体和内容、机构、运营、效果统一协调;努力掌握应用广播电视网络数字化信息化的核心关键技术,通过原始创新、集成创新、消化吸收再创新,促进广播影视信息安全体系的建设和运维系统化规范化,用新的科技手段加强国家文化和信息安全保障。
打造智慧广电,畅享数字生活
2015年,聂辰席首次提出智慧广电的概念,在广电系统引起了一波“智慧”大潮。聂辰席认为,面对智慧化的新浪潮,广播影视要把加快构建“智慧广电”作为转型升级的重要目标。
(一)打造智慧广电,是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满足人民数字生活新期待、顺应信息技术新发展的必然要求。
首先,打造智慧广电是推动广播影视转型升级的重要引擎。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发展动力从传统增长点转向新的增长点,整个经济正在向分工更复杂、结构更合理的高级阶段和高端形态演化。广播影视应顺势而为、乘势而上,努力将自身发展融入经济社会发展的内生需求,实施创新驱动,加快转型升级,提升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国家提出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互联网+”就是要让互联网与传统行业进行深度融合,创造新的发展生态,将深刻改变广播影视行业的内在结构和人们的消费习惯,激发广播影视数字消费新意愿。互联网与广播影视领域的深度融合将带来重大发展机遇,推动广播影视全业务、全流程、全网络从数字化向智能化、智慧化创新转变,进而催生“智慧广电”。
第二,打造智慧广电是广播影视惠民利民的责任担当。生活数字化已经成为一种趋势和潮流,人们对数字生活服务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智慧广电的内在要求是转型升级,出发点和落脚点是惠民利民,它以满足人民数字生活新期待为己任,把科技创新与服务创新有机结合,有效提升民生领域信息服务水平,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多样多变的精神文化和信息需求,让人们共享广播影视创新成果。
第三,打造智慧广电是顺应技术发展趋势、壮大自身优势的战略选择。信息技术创新日新月异,科技成果转化周期越来越短,技术产品更新速度越来越快,以云计算、大数据为核心的新业态、新产品、新服务大量涌现,拓展延伸着广播影视的发展空间。打造智慧广电,从“功能”向“智能”升级,是广播影视发展新趋势,也将成为新常态,要树立全球视野、战略眼光、开放思维、市场意识,紧盯科技前沿,围绕国家和行业发展战略,围绕群众数字生活需求,加强科技创新和新兴技术、关键技术的研发应用,加快广播影视融合发展,不断提高自身实力、活力、竞争力,进一步壮大内容优势、网络优势、用户优势、管理优势。
(二)打造智慧广电、畅享数字生活,要坚持受众为本、内容为王,加快智能化生产运营、分发传播。
一是平台智能化。在媒体融合发展的进程中,由智能化平台主导媒体生态的特征愈加明显。广播影视要从广电专网向互联互通的IT架构转变,从单纯的“内容制作机构”升级为内容制作、运营、分发的智能化平台,整合汇聚不同种类的媒介资源和生产要素,实现内容加工、内容汇聚、内容经营、内容管理的全流程一体化,打造智能适配互联的数据链、新媒体和传统媒体智能协同的生产链、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兼顾的价值链。
二是生产智能化。推进广播影视“采、编、播、存、用”流程集约化、数字化、智能化改造,兼顾多种业务形态、多种传输网络、多种服务模式、多种终端制式和跨网联动、多屏互动需求,实现开放协同、弹性高效、安全绿色的全流程网络化智能化生产,以及开放、融合、协同的可持续创新;兼顾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的终端呈现特点,利用大数据分析,开发适应数字生活需要的智慧产品。
三是传播智能化。智慧媒体,不仅能使受众获得信息,还能通过对信息的筛选分析进行重新组合,并将准确信息传递给特定人,为人们提供有效、即时、个性化的信息服务。广播影视要改变“重发端不重收端、重覆盖不重受众”的现象,真正以受众为本,充分利用数据分析、情景感知等先进技术以及社交媒体手段,在统一用户数据和内容数据管理的基础上,形成“随需而变”的传播方式,提供精准化内容、满足个性化需求。
(三)打造智慧广电、畅享数字生活,要坚持融合创新、协同覆盖,打造无处不在、数字智能的广电网络。
一是加快网络互联互通、智能协同覆盖。加强顶层设计,统筹有线、无线、卫星、互联网等网络传输资源,实现网络间的互联互通、无缝切换和可管可控,加强移动互联网技术的研发应用,深化广播电视网的移动互联能力建设,着力构建特色更加鲜明、覆盖更加广泛、传播更加快捷的融合智能网络,实现任何时间、任何地点、任何终端为受众提供便捷、高速、智能的接入广播电视服务,为广大人民群众泛在化的内容获取提供渠道支撑。
二是加快广电网络业务能力升级。着力提高广播电视网的业务承载能力,加快网络传输速度、系统处理效率的能力升级,实现天地一体、智能协同、宽带交互,使未来广播电视网成为“物联网”、“智慧城市 ”的核心承载网络,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网作为国家基础信息网络的作用和效能。建立网络数据中心和智能分发网络,提供信息云服务,形成“一云多屏、多屏互动”的传播体系,提升内容分发智能化水平,更好地满足对交互型业务与全媒体业务发展需求。
三是加快提升广电网的智能化管理水平。顺应以用户为中心、全业务运营的发展方向,以现有广电网络为基础,集成应用新兴网络管理和传播技术,优化管理流程,加快智能化建设,实现用户识别、业务区分、流量调控、资源调配、网络管理的智能化,为智慧广电的全业务服务提供高速协同接入、资源自助指配、速率有效保障。
(四)打造智慧广电、畅享数字生活,要坚持人民至上、服务为要,提供以视听为核心的全业务优质服务。
一是提升服务品质。强化服务意识、质量意识、品牌意识,推进广电服务标准化、规范化、精细化、专业化,建立以用户为中心的评价体系,不断提升面向市场需求、面向受众需要的服务能力,打造智慧广电数字生活服务品牌。
二是拓展服务内容。优化资源、集聚要素,实现广播电视从传统视听媒体传播服务模式向“多媒体形态、多信息服务、多网络传播、多终端展现”的全业务服务模式演进,为用户提供融合新闻资讯、视听节目、社会服务、医疗健康、数字娱乐、智能家居等多功能于一体的智慧广电数字生活服务。
三是优化服务生态。数字生活的兴起使互联跨界的产业生态圈加速形成。智慧广电将加快产业整合,形成多元参与、开放融合、多重叠加、价值重构的发展局面;要推动服务产品化,实现深度开发,延展数据链、提升价值链,形成创意研发、内容制作、播出发行、网络传输、终端服务以及衍生产品开发应用的完整产业链。
(五)打造智慧广电、畅享数字生活,要坚持安全为基、创新驱动,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不断提升监管的智能化水平。
一是加强融合业务管理。智慧广电数字生活带给人们极大便利性的同时,对安全性也提出更高要求。广播影视要明确融合业务的安全边界,健全完善安全保障体系,加强对融合业务的安全审核、智能终端的安全管理,切实增强广播影视服务的安全防护能力,保障群众安全可靠地享受多元化的数字生活服务。
二是确保广电融合网络安全可靠。时刻牢记总体国家安全观,将安全作为智慧广电融合网络发展的前提和基础,加强网络监测监管、安全防护等方面关键技术和系统的研发应用,切实保障数据安全、技术安全、渠道安全、应用安全,筑牢“堤坝”,把好“关口”,堵住“后门”。
三是完善现代监管体系。数字生活需要内容、业务、终端等全方位安全来保障,要强化全方位监管,建立集制度规范、运行机制、技术标准、研判分析、及时处置于一体的智慧广电监测监管平台。加强监管部门之间的协同配合,建立完善智能化的监管网络和信息数据库,实现先进的监管技术、有效的监管信息和重要的技术成果共享应用,促进广播影视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2006年-2016年十年广电政策
2006年
2006年3月,广电总局规定跨省赛事参赛选手年龄必须年满18岁,给了“超女”等选秀节目当头一棒。
2006年3月,广电总局要求停播地方方言译制的境外广播电视节目,说方言的《猫和老鼠》等只能通过碟市求生。
2006年4月,广电总局规定《超级女声》主持人不得有倾向性、要张扬主旋律等。
2006年8月,广电总局下令9月1日起各级电视台黄金时间不得播出境外动画片。
2007年
2007年1月,广电总局规定卫视黄金档只能播放主旋律影视作品。
2007年2月,广电总局下令港台主持人内地主持不得连续超过3期。
2007年3月,广电总局高层领导在每周例会上点名批评了某地方台春晚恶搞《满城尽带黄金甲》和《夜宴》,并要求“不准在文艺作品中批评国产电影”。
2007年4月,广电总局批准“快乐男声”举办后,要求其设计一些公益性内容,参赛曲目要积极健康,弘扬主旋律,尽可能不出现落选歌手泪流满面、亲友抱头痛哭、歌迷狂热呼叫等场面和镜头。
2007年6月18日,以播放丰胸等违规广告而著称的宁夏电视台和甘肃电视台综合频道被禁播所有商业广告。
2007年8月23日,广电总局发布通知,叫停广东电视台女性整形真人秀节目《美丽新约》。认为此类节目“导向意识不强,画面血腥、恐怖、暴露、格调低下,且活动组织奢华铺张”。
2007年9月5日,四川成都两家电台“低俗下流”的“五性”节目被叫停,禁止各广播电视播出机构策划、制作、播出涉“性”节目。
2007年9月13日,湖北、湖南等5家电台的11套广播“五性”节目被禁播。
2007年9月18日,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发布通知,要求全国各级电视台立即停止播出电视剧《红问号》,并要求全国各级广电主管部门严格把关,杜绝集中展示犯罪案件、制作粗劣、格调低下的电视剧播出。
2007年,国家工商总局和广电总局就曾联合宣布所有广播电视机构暂停播出药品、医疗器械、丰胸、减肥、增高等5类电视购物广告。
2008年
2008年2月,广电总局要求全国各级电视台所有频道不得播出的境外动画片的栏目的时段,由17时到20时延长至17时至21时。
2008年3月25日,广电总局下发了关于全国拍摄制作电视剧备案公示的通知。通知提醒各制作单位要避免渲染恐怖、暴力、猎奇、刺激、惊悚、怪异。
2008年7月28日,广电总局要求,除央视外,地方台节目尤其是娱乐节目一律禁用“奥运”字眼。湖南卫视“奥运向前冲“被迫更名为”快乐向前冲。”
2008年12月25日,广电总局向全国各地方台下发了一则“整改令”,禁止情感类节目低俗化。而此“整改令”也是继去年“叫停”深圳卫视《超级情感对对碰》后,对低俗情感类节目的又一次严打。
2009年
2009年3月,广电总局要求情感类节目禁止使用“测谎仪”。
2009年4月,广电总局下发新规《关于加强互联网视听节目内容管理的通知》,对于未取得许可证的电影、电视剧、动画片、理论文献影视片,一律不得在互联网上传播。
2009年4月底,广电总局近日发出一道禁播令,严禁各类综艺、娱乐、访谈节目炒作名人绯闻秘史、劣迹丑闻,以净化荧屏声频,避免“有丑闻劣迹的名人”误导观众听众。
2009年5月到11月期间,广电总局传达精神,地方卫视台黄金时段(20:00-22:00)只能播出国庆献礼题材电视剧。此举意味着今年夏秋两季,电视荧屏将全面“飘红”。
2009年9月,广电总局下发通知,要求各级广电管理部门“对未持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擅自开展了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的网站和个人,责成其立即停止擅自开办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
2009年广电总局批准“快乐女声”举办后,要求其海选到总决赛播出时间最多控制在两个半月内,取消短信投票,直播不得超过十次,每次不得超过90分钟,必须在10点30分后直播。
2009年11月,广电总局通过电话通知,告知各电视台暂时收紧口子,叫停港台主持人,不要让跨年演唱会和综艺节目变成“烧钱大赛”,其中吴宗宪、阿雅、欧弟、小S和蔡康永成为了“重点照顾对象”。
2010年
2010年3月,广电总局下令禁用英文缩略词。在主持人口播、记者采访和字幕中,不能再使用诸如NBA、GDP、WTO、CPI等外语和缩略词。
2010年4月,国家广电总局对各广播影视机构下发通知,要求非外语频道,播音员主持人在口播新闻、采访、影视记录字幕等方面,不要使用外语以及外语缩写词。
2010年6月,国家广电总局正式下发了《广电总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婚恋交友类电视节目的管理通知》及《广电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情感故事类电视节目管理的通知》两份正式文件,要求节目传播正能量。
2010年7月,广电总局下发了《关于切实加强广播电视证券节目管理的通知》,要求证券节目禁与证券咨询机构进行商业化合作。
2010年11月12日,国家广电总局下发《广播影视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意见》,明确规定,严厉打击互联网侵权盗版,重点打击影视剧作品侵权盗版行为,再次强化了对盗版美剧、日韩剧的打击力度。
2011年
2011年,广电总局要求每集电视剧中间不得再以任何形式插播广告。
2011年2月,广电总局要求影视剧中不得出现烟草的品牌标识和相关内容及变相的烟草广告,同时严控以“艺术需要”、“个性化表达”为名出现吸烟镜头。
5月10日,44条违规电视购物短片广告被广电总局停播,为叫停违规广告数量最多的一次。
2011年4月,广电总局禁止宫斗戏、涉案戏、穿越剧在上星频道黄金档播出。
2011年5月,由于建党90周年大庆将至,广电总局下文要求各电视台在5月中旬至7月停播原定的谍战剧、穿越剧、涉案剧以及苦情剧,改播红色电视剧。
2011年7月,广电总局下发关于严禁通过互联网经机顶盒向电视机终端提供视听节目服务的通知。要求各持证网站严禁从事相关业务,不得以内容提供商的身份与非法开展互联网电视业务的公司开展合作。
2011年10月,国家广电总局正式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电视上星综合频道节目管理的意见》,意见指出,电视上星综合频道是以新闻宣传为主的综合频道,要扩大新闻、经济、文化、科教、少儿、纪录片等多种类型节目播出比例。
2011年10月,广电总局发布文件,对节目形态雷同、数量泛滥的婚恋交友类、才艺竞秀类、情感故事类、游戏竞技类、综艺娱乐类、访谈脱口秀、真人秀等七类型节目实行播出总量和播出时间的控制。
2011年10月12日广电总局发通知要求,影视剧片头片尾禁止插播广告,中间插播广告需限制时长。时政新闻类节目禁止使用企业或商品冠名,新闻主持人不得代言商业广告。广电总局要求各播出机构自查自纠,今起将对重点地区、重点播出机构进行抽查。
2012年
2012年4月,广电总局副局长李伟强调了总局不允许网络红人、有丑闻劣迹的人物上电视节目做嘉宾的意见。
2012年2月底,国家广电总局电影局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电影市场票务管理的指导意见》,意见指出:“会员价、团购价等优惠票价不低于影院挂牌价的70%”。
2012年7月,广电总局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络剧、微电影等网络视听节目管理的通知》,要求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按照“谁办网谁负责”的原则,组织审核人员进行内容审核后播出。
2012年7月19日广电总局通报,总局办公厅13日下发通知,要求停止播出“祛毒复肝组合”等33条资讯服务和电视购物短片广告。
2012年8月,广电总局日前对于电视剧创作提出六项要求,其中包括革命历史题材要敌我分明;不能无限制放大家庭矛盾;古装历史剧不能捏造戏说;商战剧需要注意价值导向;翻拍克隆境外剧不能播出;不提倡网络小说改编,网游不能改拍。
2013年
2013年6月,广电总局要求除法定节假日外,卫视综合频道电视剧播出时间不得超过播出总量的45%;每日播出同一部电视剧总集数(包括重播集数)不得超过6集,双休日不得超过8集。
2013年10月,广电总局向各大卫视发送了文件指示,对2014年节目编排提出新要求,核心思想包括:优化节目结构,丰富节目类型;鼓励自主创新,加强引进管理;抵制过度娱乐,防止雷同浪费。具体来讲,新闻、经济、文化、少儿、体育等类型节目按周时长计算不少于30%,平均每天早上6时到次日凌晨1时要播放不少于30分钟国产纪录片,平均每天早上8时到晚上21时30分要播放不少于30分钟的国产动画片。除了鼓励各大卫视播放国产原创内容和非娱乐节目,该文件还明确说明:每家卫视每年新引进的国外版权模式节目不得超过1档。而全国卫视的歌唱类节目明年将进行调控,以4档为上限。
2014年
2014年1月,广电总局发禁令:播音员主持人除特殊需要外,一律使用标准普通话。
2014年2月,在中国电视剧全产业链金融交易会上,广电总局下发了播出机构需在7月——10月起播与“中国梦”相关电视剧的要求。
2014年4月,广电总局发布“限播令”:自2015年1月1日开始,同一部电视剧每晚黄金时段联播的卫视综合频道不得超过两家,同一部电视剧在卫视综合频道每晚黄金时段播出不得超过两集。
2014年5月,广电总局发限令:不许出现我军色诱敌方、金钱方式获取情报以及红色刺杀类情节。
2014年6月,广电总局要求关闭互联网电视第三方视频内容渠道;7月,广电总局下达了一项“盒子最严整改令”,不仅要求境外引进影视剧、微电影必须在一周内下线,要求所有互联网电视盒子必须停止提供电视节目时移和回看功能;更表示未经批准的终端产品不允许推向市场。
2014年8月,广电总局再次对卫视黄金档播出剧目做出调整,要求各家卫视于9月到10月底间,必须播爱国主义题材和反法西斯题材。
2014年8月8日, CCTV-1综合频道播放《历史转折中的邓小平》,8月22日是邓小平诞辰纪念日。
2014年9月,广电总局发布禁令:将于2015年4月1日起禁播未登记境外剧!要求用于互联网等网络传播的境外影视剧,必须依法取得《电影片公映许可证》或《电视剧发行许可证》,且播出内容健康、弘扬真善美否则一律不得上网播放。
2014年9月29日,总局正式下发通知,要求对劣迹艺人影视作品、网络剧、微电影和网络视听节目等进行播出限制,“封杀”劣迹艺人。
2014年10月14日,广电总局下发关于做好养生类节目制作播出工作的通知。要求电视养生类节目只能由电视台策划制作,不得由社会公司制作。
2014年11月,广电总局要求用于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的境外影视剧,必须依法取得《电影片公映许可证》或《电视剧发行许可证》。未取得《电影片公映许可证》或《电视剧发行许可证》的境外影视剧一律不得上网播放。
2014年11月6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从即日起至今年12月底,首次专门针对网络视频有害信息开展清理整治专项行动,通过曝光一批典型案例,突出宣传传播有害视频的社会危害和法律后果,引导网民自觉抵制、主动监督有害信息,形成震慑效应。
2014年11月10日,广电总局限制引进剧在网络播放的规定发出后不久,又曝出对加强互联网视听节目内容管理,互联网常打擦边球的色情、暴力、黑社会、凶杀内容都被整理规范。
2014年9月,广电总局发布禁令:将于2015年4月1日起禁播未登记境外剧!要求用于互联网等网络传播的境外影视剧,必须依法取得《电影片公映许可证》或《电视剧发行许可证》,且播出内容健康、弘扬真善美否则一律不得上网播放。
2015年
2015年1月27日,广电总局发布《广播电影电视行业统计管理办法》,对统计调查和统计制度进行了规定。
2015年3月16日,广电总局发布《关于立即停止播出“瘦身大赢家”等31条违规广告的通知》,对存在误导和虚假宣传的广告进行禁播。
2015年4月24日,广电总局发布《关于当前阶段IPTV集成播控平台建设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加快完成全国统一的IPTV集成播控平台体系建设。
2015年6月3日,广电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广播电视主持人和嘉宾使用管理的通知》,要求对做好主持人资质清查和嘉宾管理。
2015年9月18日,广电总局颁发《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非法电视网络接收设备违法犯罪活动的通知》,对“电视棒”等网络共享设备进行打击。
2015年10月14日,广电总局发布《关于规范网盘服务版权秩序的通知》,要求网盘服务商尊重版权,杜绝违法上传。
2015年11月17日,广电总局颁发《关于大力推进我国音乐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鼓励建设大型、权威的音乐信息服务和交流平台,推进全国性的音乐数据统计平台、音乐版权交易及监管平台建设。
2015年12月24日广电总局发布《关于改进体育比赛广播电视报道和转播工作的通知》,指出重大的国际体育比赛,包括奥运会、亚运会和世界杯足球赛(包括预选赛),在我国境内的电视转播权统一由中央电视台负责谈判与购买,各电台电视台可以本着公平、公正、公开流转的原则直接购买或转让,实现体育赛事转播权有序竞争。
2016年
2016年2月6日,广电总局发布《网络出版服务管理规定》,国家鼓励图书、音像、电子、报纸、期刊出版单位从事网络出版服务,加快与新媒体的融合发展;同时要求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和外资经营的单位不得从事网络出版服务。
2016年2月,广电总局将从数量、节目内容、播出时间等严格控制未成年人参加的规定,严控未成年人参与真人秀节目的总量,《爸爸去哪儿》等招商之后转战网络平台制作播出。
2016年2月28日,广电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联合发布了《网络出版服务管理规定》,规定自2016年3月10日起施行。规定中提到,网络游戏上网出版前,必须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审批。
2016年4月25日,广电总局发布《专网及定向传播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对申请从事专网及定向传播视听节目服务的单位进行了条件限制。
2016年5月24日,广电总局下发《关于移动游戏出版服务管理的通知》,要求“申请出版不涉及政治、军事、民族、宗教等题材内容,且无故事情节或者情节简单的消除类、跑酷类、飞行类、棋牌类、解谜类、体育类、音乐舞蹈类等休闲益智国产移动游戏给予审批时间方面的优待”,消除类、跑酷类、飞行类、棋牌类、解谜类、体育类、音乐舞蹈类一般为方便表述统称为“七大类”。
2016年6月,广电总局发布《关于大力推动广播电视节目自主创新工作的通知》,大力扶持原创节目模式,叫停“天价”引进版权行为。
2016年6月29日,广电总局向OTT牌照商下达了《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网络司关于开展互联网电视业务自查的通知》。通知显示,本次严查的主要是OTT牌照商与电信企业变相开办IPTV业务及提供频道直播。
2016年7月29日,广电总局针对做好互联网电视整改工作,下文给7大互联网电视集成播控牌照商。明确要求要严格按照6号令和181号文的规定开展互联网电视业务,不能用OTT平台变相开展IPTV业务。与电信企业合作开展的电视业务,要按三网融合规定(65号令)等有关IPTV的法规予以规范。
2016年8月,广电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类、娱乐类新闻节目管理的通知》,指出社会类新闻不得实行制播分离,社会制作机构不得制作社会类新闻。广播电视娱乐类新闻实施制播分离要严格把关、规范管理。
2016年9月9日,广电总局重申《关于加强网络视听节目直播服务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网络视听节目直播机构依法开展直播服务,规定未持有《许可证》的机构不得通过互联网开展新闻、综艺、体育、访谈、评论等各类视听节目,不得开办视听节目直播频道。未经批准,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在互联网上使用“电视台”、“广播电台”、“电台”、“TV”等广播电视专有名称开展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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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文化产业评论(ID:GB6088)整理自中广互联、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光明日报、AsiaOTT&DVBCN 编辑:郭丽娟 中国播音主持艺术网编辑整理点击阅读原文查看更多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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